即使處在教會創辦人身陷囹圄的十年期間,教會成員堅信鄭明析總裁是被冤枉而其本身是清白的,教會的教勢也持續成長發展……。
作者:Massimo Introvigne
文章五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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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快速增長,教義上又被韓國主流教會認為是「異端」,攝理教會很快成為反邪教團體的主要攻擊目標之一。一場在南韓極為激烈的基督教反邪教運動正積極向國際社群輸出他們對在誕生中的新興教會的批評。
儘管對攝理教會的指控主要是性侵問題,但攝理教會也有被說進行迂迴傳教和反猶主義。第一種批評通常是直接攻擊非主流的各類韓國基督信仰類型的新興宗教。和其他團體一樣,攝理教會也會使用各種不同的名稱。儘管這些名字也能反映出教會很有活力,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種類的組織模式,但毫無疑問地,「攝理」這個名字經常被避免公開使用,因為經過性侵案件的指控之後的在媒體上都是不好的評價。正如其他韓國新興宗教所發生的類似,這也造成了惡性循環。攝理教會在媒體上受到的攻擊越多,導致他們在首次邀請有可能性的新人參與其活動時,就越容易改用其他名稱,這也反過來導致更多媒體對其迂迴傳道策略的批評。
2016 年,英國小報《每日郵報》澳大利亞版報導說一位攝理教會的前成員爆料「攝理教會有反猶主義」,牧師們會「稱讚希特勒的思想」,不過教會的發言人堅決否認有這種情況。果然,我仔細閱讀了鄭總裁的著作、證道,完全沒有發現任何提到希特勒的地方。頂多只是發現,當中有稍微提到猶太人因迫害耶穌而受到審判,而且審判的結果早就在公元 70 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時就發生了。這個說法在攝理教會是有出現的,但只是源自新約聖經的路加福音21:5-6的內容,或者在保守新教教派中都是一個常見的解釋,也就是當初耶穌預測耶路撒冷聖殿將被摧毀。
不少大學生都聽過攝理教會,主要是因為教會的學生社團和各種校園活動很豐富。至於韓國和部分其他國家的一般公眾則只因為鄭總裁的法律爭議才知道有這個教會。
1999年媒體宣傳後,鄭總裁離開韓國進行世界宣教,但他的反對者繼續在國外追蹤他,他也曾在日本、香港和台灣等其他國家受到調查。一個名為Exodus 的反邪教組織為了積極反對攝理教會而成立,並在韓國和各國召開記者會,在那裡找了蒙面婦女出現,並講述了她們是如何被鄭總裁騷擾的。2007年5月 1日,應韓國當局的要求,鄭總裁在中國鞍山被捕。他在2008年2月回到韓國。據他的律師所言,鄭總裁是自願應韓國當局的傳訊到案說明,而非被中國引渡。
2008年8月1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三項強制性交罪判處鄭總裁6年監禁。他還因挪用屬於教會的資金而被判刑,儘管攝理教會的資金和鄭總裁的私人資金之間並不容易區別。2009年2月10日,首爾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的部分內容,判定鄭總裁第四件強制性交案是無罪的,但綜合其他案件卻反而加重鄭總裁的刑期至10年。2009年9月24日,韓國最高法院維持了首爾高等法院的判決,鄭總裁自此在監獄中一直待到2018年 2月18日才刑滿結束。
關於性侵案的指控存在著三種彼此衝突的說法。法院的敘述是,1999 年後有4 名韓國女性在韓國以外的國家遭到鄭總裁的性侵。這個判決並未對攝理教會是否真的有進行「性指導」採取任何立場,卻直接就判定這些女性的證詞是可信的,尤其是傳聞中這裡是一個教會成員已經被領導者「精神操縱」的「邪教」脈絡,更強化了法官的意見。
事實上,韓國刑法在妨礙性自主罪章區分了三種不同的犯罪型態,強制性交罪(涉及暴力脅迫與性器接合,第 297 條)、強制猥褻罪(涉及暴力脅迫,不涉及性器接合,第 298 條)以及「準強制性交罪」和「準強制猥褻罪」(不涉及暴力脅迫,第 299 條)。後一部分涉及被告利用受害者「無意識或無法抵抗的情況」的情況。在鄭總裁的案件中,所有受害者(在此都用代號保護隱私)都是韓國女性。A和B聲稱在香港被猥褻,C和D在中國鞍山市,E在馬來西亞。在A 和B的案件中,針對強制性交罪部分,鄭總裁被判定無罪,法院並不認為鄭總裁有任何暴力或恐嚇的行為,但是卻判定鄭總裁有未經同意形式的猥褻行為,構成準強制猥褻罪,因為A和B雖然沒有被脅迫或恐嚇,但她們在心理上是「處於無法反抗的狀態」。
C 最終成為反邪教組織Exodus的主要公眾代言人。D最終撤回了她的指控,因為她說其實是C教唆她說謊。C在審判中是一個強有力的指控者,而且法官也相信她證稱她在洗澡時被鄭總裁以暴力壓制並強姦。辯方辯稱,C明明是個武術冠軍(180公分以上的跆拳道冠軍),可以輕鬆抵抗一個當時已經61歲的老先生(鄭總裁),但她的證詞卻仍然成立。
在E的案件中,地方法院的法官認定鄭總裁在所有指控中都是無罪的,並得出結論認為,根據E自己的說法,都沒有發生過暴力或威脅。然而,高等法院卻推翻了這一決定,並辯稱,由於E「相信鄭總裁是耶穌」,因此她就必然處於「無法反抗」的心理狀態,因此鄭總裁被判「準性侵罪」。
辯方也爭論說,這些指控者都參加了Exodus組織的「營隊」,在那裡他們受到了反邪教者的教育。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認定這是真實,但也認定這和案情不見得相關。事實上,在「邪教」的相關案件中,有個問題經常被討論,那就是一個認為自己的男性靈性領袖擁有特殊神聖使命的女性,是否就真的必然會處於「無法抗拒」從他而來的性侵、性騷擾?如果你同意這種狀況,就必然涉及洗腦和精神控制的指控,也會引導出「準性侵」的結論,也就是說,就算是一件「合意」事件,那麼那個「合意」也是藉由所謂的「精神操縱」製造出來的。根據法院的說法,這就是 A、B和(在上訴案件中)E的狀況,而C的案件則是成立強制性交罪。
還有一種說法在韓國和其他媒體上很常見,就是宣稱鄭總裁被判刑的四起案件只是冰山的一角,其實女信徒在攝理教會中被「性指導」是很普遍的現象,甚至可能還有其他多名女性參與。但後來韓國法院則發現少數所謂的「性指導」根本是其他狀況,大部分的指控都是誇大不實,甚至還有案件宣稱發生在鄭總裁於監獄服刑的期間?(意思就是當然都是虛構變造的)攝理教會因此贏得了不少件針對不同韓國媒體的訴訟。儘管法院允許媒體公佈審判細節,但仍將媒體無端影射攝理教會中發生大量性侵或性指導事件的報導視為誹謗。法院還發現,媒體會篡改了鄭總裁的照片和錄音,好使鄭總裁看起來更邪惡或者更像一名罪犯。部分記者和媒體不得不因此發表道歉聲明。
第三種說法是攝理教會的成員都真心相信的,也就是惡評者和反邪教者的陰謀編造了關於性指導和性侵害的傳言,但是其實這些事情根本從未發生過。反邪教者找到了一些懷有報復心理的前成員和女性,主要目的是從鄭總裁那裡勒索金錢,從而導致了鄭總裁被審判和定罪。他們說,在韓國的社會文化氛圍中,被媒體和強大的主流教會稱為「邪教教主」的人根本不可能指望得到法官的公平對待。鄭總裁本人也都一直否認所有指控。
攝理教會也反駁,惡評者刻意散布,那些在一般基督教中並不常見,也就是攝理女性成員穿著性感禮服的照片,只是因為活動中剛好有時裝秀。惡評者還使用了一段有鄭總裁參加的2003年聖誕節活動的影片,影片中兩名女性成員在跳舞時好像刻意掀起了她們的裙子。攝理教會則回答說,這些女孩的行為並無惡意但是也並不恰當,影片中的鄭總裁表情困惑,也並不贊同這些舉動。2003年的另一段影片中,鄭總裁在香港一個游泳池附近的蚊帳內和身著泳衣的年輕女性交談。攝理教會堅稱絕對沒有發生任何不合宜的事情,而且這還是惡評者非法闖入私人住宅拍攝出的非法影片。
外部的觀察者很難針對這些瑣碎的細節下什麼結論。不過我還是整理三個總結,第一個原因是,大部分的(如果不是全部)韓國基督教新興宗教運動都來自一個共同的起源,即所謂的「耶穌教會(Jesus Churches)」,一系列韓國基督教新興宗教運動,包括聖主教會(Holy Lord Church)、「Inside Belly Church,Bokjunggyo」、以色列修道院和曠野教會。這些運動因其進行「p’ikareun」而惡名遠播,這是領導者和追隨者之間的「血液交換」,至少在某些情況下涉及性交。統一教的文鮮明牧師和作為韓國基督教新宗教整個譜系起始的橄欖樹運動的創始人樸泰善長老都曾與耶穌教會有過接觸,因而也被控從事「血液交換」活動。
不過在這些新興宗教中,到底有多少團體真的施行這些「血液交換活動」?還是很有爭議的,只是因為有過這些先例,讓韓國反邪教和主流教會就容易一概指責所有「異端」運動都在進行「性指導」。
其次是人口統計。攝理教會的會員主要由大學生組成。女學生佔了大多數,但也有40%是男性。這些女性的著裝風格與各自國家的普通大學生沒有區別,不過卻和大多數韓國主流新教教會的保守習慣相去甚遠。在大學派對上被視為正常的事情,可能很容易被保守的韓國新教徒視為可恥的。
第三,由於攝理教會教義教導外在美是內在美的隱喻和象徵,因此女性成員傾向於表達身體美。因此,在攝理教會的視覺和表演藝術中,不會有那種清教徒式的對人身體的保守束縛,傳統韓國和現代西方化的時尚在攝理教會都被一視同仁當成一種有意義的藝術和文化形式。
雖然以上這些論述可能有助於理解攝理教會歷史發展的脈絡,但是教會教友對於創辦人鄭明析總裁確實無罪的堅定信念,卻與法院判決還有大多數韓國媒體中的污名化論述還充滿矛盾和衝突。